杭政办发〔2018〕14号
关于成立杭锦后旗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旗直有关部门,太阳庙农场:
为了切实做好我旗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杭锦后旗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俊平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杨润雨 太阳庙农场党委书记、场长
何 聪 旗政府办副主任
刘 勇 旗法制办主任
吴大力 旗国土局局长
余瑞龙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 龙 旗民政局副局长
贺 鹏 旗林业局副局长
王巧梅 旗经管局局长
邱会军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负责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国土局局长吴大力兼任。
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土局牵头,财政、农垦部门配合。其中,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部署督导,会同法制办协助处理权属争议工作;国土局负责组织开展权籍调查、申请办理登记发证,指导并协调国有农场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并组织做好农垦国有土地管理信息库建设等工作;太阳庙农场负责协调经费、配合好权籍调查工作,协助调处权属争议、申请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等工作;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及时拨付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补助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局负责农垦国有土地上的林地认定工作;民政局负责提供我旗农垦国有土地和周边旗县交叉地域的行政区域界限认定工作;经管局负责协助国土局、太阳庙农场做好农场和周边镇村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界限认定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登记发证手续等工作。
国土局、财政局、太阳庙农场等以上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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