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字〔2018〕9号
关于印发《杭锦后旗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阳庙农场,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杭锦后旗黄河防凌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杭锦后旗黄河防凌预案
为确保黄河杭锦后旗段防凌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以减轻凌灾损失为主要目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防凌工作的要求,结合黄河杭锦后旗段现状,特制定本指导性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凌汛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凌汛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锦后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内突发性凌汛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凌汛灾害包括:冰凌洪水、凌水、卡冰结坝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自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不断提高防凌的现代化水平。
3、防凌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防凌工作以防凌安全为首要目标。
5、防凌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凌抗灾的义务,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凌抗灾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7、坚持在防凌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依法约束人的行为,既要利用水资源又要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基本情况
(一)河道情况
黄河杭锦后旗段管理河道全长17.5公里,洪水以上游来水为主。流向是自南向北又转向东北。从磴口的南尖子入境,至临河区双河镇出境。两岸堤距一般在3.5—6公里之间,纵比降上缓下陡,一般在1/6000—1/8000之间,为典型的平原性河道,河道宽浅散乱、汊道纵横,加之上游来水含沙量大,河道淤积逐年加重,特别是上游龙、刘两库联合运行以来,该段汛期无汛,枯水期不枯,严重缺少造床流量(原为2100m3/s,近年基本没有)。河床以每年0.1米—0.2米的高度在递增,淤积最严重的段落达2.2米以上,已逐渐趋向于地上悬河,形成小流量高水位的态势,尤其是凌汛期,情况更为严重。当出现同流量700—800秒立米洪水时,凌汛期比畅流期水位高1—1.5米以上。
(二)防洪工程
1、堤防工程
黄河杭后段堤防是抵御黄河洪水的主要屏障。我旗现有堤防全长14.06公里,2011年我旗按照50年一遇洪水水位(5920秒立米设计水位)和国家二级堤防标准设计修建,并对所有的9座穿堤涵洞进行了加固翻建,全部安装了双向铸铁闸门,由于这些工程没有经过较大洪水的考验,仍然存在一些意想不到的安全隐患。
2、险工
黄河杭锦后旗段共有险工段一处,长度达8.11公里,99年以来先后安排立项治理,施建护岸坝垛66座,护砌工程长度5.21公里,占险工长度的64%。随着上游来水的不断变化,新的险工仍在不断地产生,横河、斜河、左右摇摆的河势依然存在,目前尚不能有效地定槽,只是在一定范围内逐步缓解了向左岸冲淘速度和距离。
3、黄河滩区
黄河杭后段左岸滩区总面积为7.5万亩,其中耕地约有3.5万亩。现我旗滩区尚有924人,加上鄂尔多斯市大套子村有3000人,市农业局果树场、原种场有872人,共计4796人还没有迁出。
4、堤防保护范围
目前保护区内总面积为1767平方公里,有人口30万,耕地近150万亩,有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200多个。更为重要的是包兰铁路、110国道、京兰国防通讯线路、京呼银兰光缆通讯线路、输水大动脉总干渠、西北输变电线路、京藏高速公路等均与黄河防洪大堤紧贴并行,黄河一旦出险,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说,黄河杭锦后旗段的安危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设立防凌指挥机构,各镇(农场)人民政府也要设立相应防凌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凌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凌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凌工作。
(一)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设立防凌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旗的防凌工作,其办事机构为杭锦后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总 指 挥:白 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白海林 旗委副书记
王新禄 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水务局局长
张有海 旗人大副主任
王占伟 旗政府副旗长
代安喜 旗政协副主席
彭 冲 旗人武部政委
杭锦后旗发改局、林业局、农牧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教育局、国土局、供电分局、商务局、气象局、广电服务中心、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石油公司、电信、移动、联通、旗防汛办公室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职责
1、在市防汛指挥部及杭锦后旗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杭锦后旗行政区域内的防凌工作。
2、负责拟定全旗防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3、部署、组织和检查杭锦后旗行政区域内的防凌工作。
4、负责组织调配杭锦后旗防凌物资和队伍,负责旗级防凌物资的储备管理。
5、组织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贯彻执行上级防凌调度指令。
6、及时掌握凌情、水情、雨情、险情,了解抢险信息,负责发布全旗的凌情、灾情通告。
7、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旗人武部:负责组织组建抢险队伍、民兵预备队;组织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命令、指示,组织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镇人民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
旗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战士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
旗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大队战士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
旗发改局:负责指导防凌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及监督管理。
旗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抢险现场的安全保卫。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物资以及破坏防凌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凌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旗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旗凌汛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杭锦后旗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旗防凌经费预算,及时下拨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
旗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凌安全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过凌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凌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旗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旗防洪防凌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防洪防凌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旗农牧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涝灾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旗林业局:负责协调防凌抢险木材的供应。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等灾害情况;组织林区防洪工程的防凌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
旗卫计局:负责组织抢险现场及抢险队伍的医疗服务,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旗商务局:负责抢险物资、食品和生活用品供应工作。
旗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信网络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根据凌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通信系统的灾后重建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农牧业洪涝信息;从气象角度对影响凌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凌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杭锦后旗防凌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旗石油公司:负责保障防凌抗洪的油料供应工作。
旗供电分局:负责防凌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工作。
四、监测预警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凌汛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要在凌汛前召开防凌工作会议,主要是宣传动员,通报气象、水情信息,部署防凌汛工作。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凌组织指挥机构,凌汛期要针对组织和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层层落实防凌责任人、防凌汛队伍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凌汛专业机动抢险队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水源工程建设和维修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黄河防凌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凌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凌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部署电力、通讯保障工作,组织准备防凌汛应急机动电力、通讯设备和队伍。确保防汛部门的供电和通讯畅通。水文、气象测报站网,使凌情、冰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防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防凌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讯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黄河杭锦后旗段凌汛期各级洪水防守预案
在凌汛期按水位划分为设防水位、警戒水位、保证水位、超标准水位四个级次,以此为标准制定本预案。其各级洪水水情预测、防守重点及防守方案如下:
1、当黄河杭锦后旗段局部直至全线达到设防水位(首:1047.3米至末:1046.5米)时。
a、防守重点:
防守重点是险工、控导工程、防洪大堤的穿堤涵洞、顺堤河的冲涮、河滩居民的安全撤离以及巡堤查险工作。
b、凌汛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当旗防汛办接到河道管理段和堤防管理段上报的水位观测点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①当接到该凌情预报后,要通知头道桥镇村组加强防凌汛工作的领导,镇村组责任人上岗到位,关注凌情变化,组织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旗分管防凌汛的领导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负责;旗人武部要组织好防凌抢险队伍,水务局、防汛办要视凌情按照分工加强河势变化及各类险情的观测,切实做好抢险物料和机械的准备工作,组织好工程的防守和险情抢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办汇报。旗防凌汛指挥部要派出专人进行防凌督查,主要督查各镇(农场)各成员单位的防凌汛准备工作。包括各镇(农场)抢险队伍、抢险机具、号备物料的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凌汛职责和具体内容落实是否到位。
②沿河的头道桥镇要按照防凌汛指挥部的指令,认真组织好村组巡查人员,加强对堤防、险工和控导工程的防守与巡查,组织好对河滩居民的安全撤离和安置,认真堵复穿堤涵洞等所有阻水建筑物,按照旗防凌指挥部的指令果断处理。堤防管理段、河道管理段要做好一线的巡查防守方面的督促和指导工作。两段的管理人员要分段包片、责任到人,24小时坚守岗位、督促和指导巡查工作。
2、当黄河杭锦后旗段局部直至全线达到警戒水位(首:1048.2米至末:1047.16米)时。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防守重点是堤防薄弱段、险工、穿堤涵洞以及风浪冲涮淘堤段等。
b、凌汛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当旗防汛办接到河道管理段和堤防管理段上报的水位观测点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由旗防汛办在第一时间内转发到各镇(农场),由旗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和镇分管领导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①当接到凌情预报后,旗政府要立即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会议,主要研究部署本地区的防凌抗洪工作,组织协调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开展工作,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要上岗到位、全面负责。水务局、防汛办要及时提出迎战洪水和防凌汛抢险的措施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旗防汛指挥部要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农场)各成员单位的防凌抗洪工作进行督查。旗人武部将全旗9个镇和太阳庙农场人武部上报登记造册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安排,分为巡堤查险、防守抢险、预备队等,随时待命出战。各镇(农场)组织的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要处于临战状态,等候调遣;应急抢险物料立即运送上堤,储备到易出险段。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防凌汛职责组织好人员和车辆、物品、药品等到前线指挥部报道,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动,参与防凌抢险工作。所有河滩居民在较大洪水到来之前均要全部强行安全撤离到指定村组和农户。
②沿河的头道桥镇主要领导要按照旗防凌指挥部的指令亲自及时组织带领一线的巡堤查险、防守抢险队伍上堤巡查守护,按照责任制分工,每200米安排一名巡查人员,重点地段50米—100米安排一名巡堤查险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堤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上报。堤防管理段、河道管理段做好督促检查,了解、上报有关情况。机械化抢险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听调投入抢险战斗。公安武警也要做好随时出战的准备。沿河的头道桥镇要认真做好安全撤离安置群众的工作。防汛办堤防管理段和河道管理段要认真做好水情测报和汛情传递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
③对靠堤的险工段落要安排专人加强观测,随时做好险工工程的抢险加固,以防溃堤决口;对控导工程,在漫顶前做好护顶和防止后溃的突击抢修加固工作。抢护人员由前线防凌防汛指挥部统一从各镇(农场)调配。
3、当黄河杭锦后旗段接近或达到保证水位(首:1049.2米至末:1048.16米)时。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是堤防高程断面不足,地形低洼堤防吃水较深,土质较差、渗漏严重,两岸堤距偏小的薄弱堤段及各处穿堤涵洞和路口等。
b、凌汛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当旗防汛办接到河道管理段和堤防管理段上报的水位观测点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由旗防汛办在第一时间内转发到各镇(农场),由旗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和旗政府第一责任人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①当接到凌情预报后,旗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立即上岗到达防凌抢险一线,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现场办公组织抗洪抢险;各成员单位均要抽调专人,组建防凌汛办事机构,严格按照防凌承包责任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并设立防凌责任牌;旗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各地的防洪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及时解决防凌抗洪斗争中所发生的问题。旗防凌指挥部要派数个防汛工作组,到沿河防洪一线,督查指导防凌抗洪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②水务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好防凌抗洪抢险的实施预案,编制好二道防线并启动防、抢、撤方案。防汛办公室要做好上传下达、物资调拨、人员机械调动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并认真为总指挥当好参谋和助手。
③以旗人武部牵头各镇(农场)、各部门组织的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凌抢险队伍全部上堤巡查,严防死守,重点段落10米安排一人,重点部位3人一组,其它段落30—50米安排一人;其余预备队和部分抢险机械在危险段落抢筑二道防线(横河顶冲及易窜漏决口段),特别急难险重的任务可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沿河的头道桥镇要按照旗防凌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做好二道防线以外居住群众的安全撤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④一旦发生险情,要不惜一切代价除险加固,力保防洪大堤安全运行,旗防汛办要和鄂尔多斯市大套子村搞好联防工作。
⑤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部门要按照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防凌汛宣传和凌情发布工作,严防假新闻出台,重大新闻必须经旗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核实同意后方可发表,否则责任自负。
4、当黄河杭锦后旗段发生超标准水位洪水(高于保证水位的洪水,距设计堤顶高程不足1.6米的水位的洪水)时。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是对黄河杭锦后旗段境内14.06公里防洪大堤以及各泄水渠堤、穿堤涵闸等建筑物严防死守。
b、凌汛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当旗防汛办接到河道管理段和堤防管理段上报的水位观测点水位达到超标准水位时, 由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和旗县区政府第一责任人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①当接到此类凌汛情报时,黄河我旗段的抗洪抢险将成为全旗各镇(农场)各部门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全旗各级主要领导都要亲自到第一线带头防凌抗洪抢险,旗防汛指挥部的总指挥都要亲自到第一线坐阵指挥,旗防汛指挥部各成员都要服从大局,听从旗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动员全民全力以赴投入防凌抗洪斗争,同时申请调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支援防凌抗洪抢险。
②动员全旗所有基干民兵由旗人武部牵头,各镇(农场)人武部和各部门带队上堤抢险守护,每1米安排一名抢险队员,负责加固守护堤防,重点段落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负责抢险守护。实行军民联防,以强大的人防加堤防,严防死守,战胜特大凌汛洪水。
③动员全旗所有能够抢险的机械全部上堤,除加固一线堤防外要立即抢筑以总干渠北背为主的二道防线,并按照二道防线设计规划路线和标准加高培厚以尽可能缩小淹没范围,减少损失。
④当堤防有可能漫溢时,要组织抢险队和机械化抢险队抓紧时机加筑子堤,并尽可能加固,以防漫溢决口。
⑤按照上游凌汛情预报及当地具体险情等,头道桥镇要提前做好二道防线以外的沿河居民的紧急安全撤离安置工作,以防不测。
五、防凌措施
(一)工程措施
防凌工程措施主要利用上游水库水量调度,封河时上游水库下泄流量宜控制在600秒立米左右,春季开河期要求上游下泄流量控制在350—400秒立米以下,加上沿途消冰水、融雪水、宁夏灌区退水也不得超过500秒立米,下泄流量要保持平稳,这样封河时大断面能通过开河时的小流量。
1、加固防洪大堤及二道防线
封开河出现凌汛涨水,事先备足土方和物料,对堤防薄弱段进行加固,对穿堤涵闸进行全面封堵,并在涵闸前后加圈堤坝,对防洪大堤的顺堤河进行整治,对堤防渗水段进行防渗处理,并坚持以防为主,加固二道防线,确保堤防安全。
a、二道防线的确定及长度和工程量。根据实际勘察测量,为了保证能够抢的快、抢的小,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确定了三条二道防线:①、从防洪堤24km+708m处向西与总干渠背连接,沿总干渠背向北至南一支渠口闸,再沿南一支渠背向东至大套子渠口闸,沿大套子渠向东至防洪堤32km+600m处为一个闭合圈。作为24km+708m—32+600m段堤防冲决后的二道防线。需加堤长度3.5km,土方量1.75万立方米。②、从防洪堤35km+500m处向西北与总干渠背连接,沿总干渠背至南一支渠口闸,再向东沿大套子渠至防洪堤32km+600m处为一个闭合圈,作为32km+600m—35km+500m段堤防冲决后的二道防线,需加堤长1.9km,土方量2.4万立方米。③、从防洪堤35km+500m处向西北与总干渠背连接,沿总干渠北向东至临河交界处,再向南至38km+768m处为一个闭合圈,做为35km+500m—38km+768m段堤防冲决后的二道防线,需加堤防长度1.6km,土方量为1.92万立方米。
b、二道防线加高培厚方案
24km+708m—38km+768m段落的二道防线需加堤7km,加固机械全部由旗水务局负责组织,需动用挖掘机10台,责任人王新禄。要求在接到命令一小时内调集至抢险地点,按照旗防汛指挥部要求的时间完成加固任务
2、对河道防护工程进行根石加固
本着“抢小险、早抢险”的原则,对控导工程坡度达不到要求的,凌汛前有计划地加固根石,避免险情发生,减轻凌汛期出险程度。
(二)破冰措施
扩大排冰排洪凌能力,防止冰凌封塞河道。
1、破碎盖面冰:在开河前夕破除浅滩、弯道处盖面冰,以形成一条溜道,为顺利开河创造条件。为防止主河道的冰块流至下游发生大冰阻水,需对重点河段、险工险段、弯道处的盖面冰进行打酥、打透使盖面冰化整为零、烂而不走,给“文开河”创造条件。
2、破除冰排:冰排易在横钭河险工险段建筑物的上游面及窄河段、弯道处形成卡塞,为确保顺利开河,应选择有利地势,投抛小炸药包或大炮轰击,以减少冰凌拥塞程度。
3、破除冰坝:破除冰坝可采用人工爆破、飞机炸,针对冰坝的支撑点全力攻击,或从冰坝下游由下而上连续爆破。这样一来可扩大断面,增大排冰能力,疏导冰凌下泄,减少冰凌堵塞的机率。在黄河凌汛开河阶段,冰凌爆破工作要贯彻“宽河不破、窄河及弯道处破”的原则,对窄河弯道封冻段进行适时爆破,促使其顺利开河。爆破前,准备一定数量的防抢机械设备和破冰工具,并且事先详细勘察封冻河段的河势溜向,抓住开河前短时间内突击破冰。需要时对封冻河段进行测量,掌握水深冰厚、断面过流情况,根据勘察情况,作出爆破计划。一般情况下,封冰要达到一定厚度时,才允许上冰进行爆破作业。且不宜在大风、大雾和夜间进行。该项破冰措施由头道桥镇和旗人武部配合组织实施。
(三)防凌非工程措施预案
1、做好冰情观测和预报
旗防汛办、沿河的头道桥镇要加强冰凌观测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大观测力度,为防凌提供准确可靠的冰情资料。冰情观测项目主要有:结冰流冰期,观测结冰面积、冰量、流凌密度和冰块面积、厚度、流凌速度等;封冻期,观测封冻地点、位置、长度、宽度、段数、封冻形势、平封、立封、冰厚等;解冻开河期,观测冰色冰质变化、岸冰脱冰滑动、解冻开河的位置、长度、速度、冰凌插塞、堆积以及冰堆形成的位置、发展变化情况等。
2、气象观测
旗气象局要加强气象观测。气象观测项目主要有气温、水温、风向、风力(速)、阴晴雨雪等,由旗气象台站按规范要求进行提供。
3、冰情预报
冰情预报是旗防凌指挥工作的重要依据,做好此项工作可增加防凌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旗防汛办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九九测冰要求,打冰测量。
4、河道滩区群众迁安救护
凌汛期河道滩区容易上水,旗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防汛办和头道桥镇共同做好迁安救护规划,落实防护措施,做好搬迁准备、撤离、防寒取暖、安置生活、防疫等工作。要及时向滩区村民通报凌情,以免遭受冰凌围困。
5、报汛通信工作
防汛办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的作用,及时准确地把冰情、凌情、工情、灾情在第一时间收集整理上报及传递到市防汛办。
6、切实做好防凌值班。
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好有关信息资料。
六、救灾救援
(一)救灾准备
1、救灾人员的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头道桥镇镇、村、组三级干部和群众组成。旗卫计局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旗公安交警负责维护秩序、疏导交通。
2、救援物资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道路、电力、通讯设施,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面食、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物资由旗水务局、交通局、网通公司、住建局、卫计局、经信局、石油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部门所制订的应急预案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局、商务局、粮食收储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部门所制订的应急预案储备和筹集。
(二)应急反应机构
1、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主要为旗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2、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旗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民政和农业的副旗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由旗发展改革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公安局、卫计局、教育局、电信营运公司、商务局、气象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①旗民政局负责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搞好救灾救济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水利、气象部门测报的凌汛情况和雨雪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等生活困难的救济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②旗水务局、防汛办、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水情、凌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做好水位和凌情监测,水务局及防汛办承担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凌抢险工作,负责灾区水利设施的修复。
③旗商务局具体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旗交通局具体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援物品的运输,保证公路畅通。
④旗卫计局、市监局负责医疗卫生、防病治病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治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病治病及疫情的监测、管理和上报;做好应急药品供应、检测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因灾引起的疫病防治工作。
⑤公安和交警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治安稳定。
⑥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旗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和监督。
⑦旗宣传部、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⑧旗农牧业局:负责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自救工作。
⑨旗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作好灾区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⑩旗驻军部队和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救灾应急工作。
(三)应急反应行动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救灾应急应做好如下反应:
1、旗人民政府迅速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根据全旗的灾情,适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全旗的抗灾救灾工作。
2、灾情发生后,旗政府领导要分头带队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旗镇两级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3、转移安置灾民。灾民安置以头道镇政府安置为主,镇政府安置有困难的,由政府予以帮助,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旗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转移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对转移安置的灾民要登记造册,并安排好灾民的食品、饮水、衣被等问题。
(四)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协调驻军部队、人武部、民兵应急组织进驻受灾镇进行紧急抢救工作;组织卫生系统的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组织交通、电力、电信营运公司等部门进行道路、电力设施和通讯线路等抢修工作。
2、调拨急需的救援物资。救援物资一般由旗镇两级政府依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予以采购,紧急状态下可以采取征用办法,从交通方便的市场和物资部门调拨。灾后凭调拨单结算。凡镇政府征用的,由镇结算。凡旗政府统一调拨的,由旗政府予以结算。
3、开展社会捐赠工作。根据灾情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和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五)开展灾区重建工作
1、及时安排部署灾区生产自救工作,迅速组织灾民恢复生产,开展劳务输出,发展养殖业等生产自救活动。
2、根据灾民的受灾情况,及时准确地下拨救灾款。
3、积极落实政府的优惠政策,减免有关审批手续,帮助灾民的灾后建房工作,有条件的地方镇政府要予以补贴。
七、 附则
1、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本预案,使之变为全社会的行动,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抗灾减灾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2、本预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