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头道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头道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网上公开:头道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指定地点:杭锦后旗头道桥镇镇人民政府公开栏;地址: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同党政办),邮编:015400;电话:0478-6786004。
此外,本单位还将采用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杭锦后旗头道桥镇镇人民政府。(地址: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同党政办),邮编:015400;电话:0478-678600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头道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证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
2.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信函等书面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为: hhtdq@126.com。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4)备注。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4.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