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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01-27 来源: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辑:王圣珏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法人
    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478)6667285 
    办理时限15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窗口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经营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的,不得经营。

  办理材料:

  1.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复印件;

  3.计量器具说明书;

  4.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具体工作由旗县区质监局负责,市局不开展此项工作。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现场审核——备案

    注意事项:无 

   表格下载:

 

            计量器具检定备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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