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法人
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478)6667285
办理时限:15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窗口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经营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的,不得经营。
办理材料:
1.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复印件;
3.计量器具说明书;
4.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具体工作由旗县区质监局负责,市局不开展此项工作。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现场审核——备案
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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