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文体局
联系电话:0478-6659861
0478-6660815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文体局
申请条件:
1、经营场所筹建咨询申请;
2、申请书;
3、申请登记表;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条例”第四、五、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由审批窗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资料;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
8、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2006年3月6日文市发〔2006〕7号)、《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年11月20日文市发〔2006〕31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7月16日办市发〔2007〕12号》
办理材料:
1、经营场所筹建咨询申请;
2、申请书;
3、申请登记表;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条例”第四、五、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由审批窗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资料;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
8、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未收费
办理流程:申请—告知—公示—受理—审查(材料、实地审查)—审批—决定、发证—立卷存档
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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