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文体局
联系电话:0478-6659861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文体局
申请条件:
1、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2、地段适宜,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和环保条件的固定场所;
3、有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娱乐场所须有保安人员);
4、经营的内容健康有益;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演出名称、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证明资料;
3、演员名单及证明资料;
4、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5、节目单及视听资料;
6、演出合同意向书;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演出场所安全消防意见书。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未收费
办理流程:申请—告知—受理—审查(材料、实地审查)—审批—备案
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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