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文体局
联系电话:0478-6659861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文体局
申请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定依据:国务院令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填写《印刷企业设立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注册资金、经营场所面积、职工人数等;
3.主要生产设备;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证明;
5、《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6、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8、验资报告原件;
9、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未收费
办理流程:
1、窗口登记;
2、接受申请人递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3、发放设立印刷企业的相关表格;
4、对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审查;
5、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领导核准;
6、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合格意见书,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批、办证。
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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