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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01-27 来源:民政局 编辑:张婧宇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民政局
  联系电话0478-6631245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政府大院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股
  申请条件:因自身无力结局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设定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  

  2、是否享受城乡低保、“三无”人员或五保供养       

  3、流浪乞讨的原因、事件、经过       

  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       

  5、随身物品的情况  

  表格下载:未有表格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主动到民政局求助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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