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诉电话:0478-6663946
申请条件:在拟迁入地(市区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并实际居住在拟迁入地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材料:
1. 拟迁入人的户籍证明;
2. 迁入人的户籍证明;
3.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
5. 拟落户户口薄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由迁移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注意事项:无
表格下载: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