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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姓名)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01-27 来源:市政府网站 编辑:段方馨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象:个人
    责任部门杭锦后旗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8-6663941

  (二)投诉电话:0478-6663946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公安局。

   申请条件:申请变更姓名的本市居民。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办理材料:

    十八周岁以下申请变更姓名的,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  

  1. 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2. 户口簿》;  

  3. 监护人申请书 前往旗县区公安局填写《主项变更申请表》,进行办理。。  

  十八周岁以上申请变更姓名的,本人持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变更的依据(指旧身份证、旧户口底簿、旧户口本等原始户籍资料);  

  2.《户口簿》;  

  3.《公证书》; 

  4. 本人申请书 前往旗县区公安局填写《主项变更申请表》,进行办理。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 被收养、领养、过继需变更姓氏的,必须有《领养证》、《公证书》和监护人申请。 

  5. 因父母离异需要变更姓氏的,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公证书及监护人申请。 

  6.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的,不予变更姓名。

    注意事项:

   表格下载:

 

            户口项目变更审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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